迴圈經濟、資源綜合利用、高新技術産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和環保專案。
有關鼓勵投資的優惠政策:
在南陽投資的外來投資企業除享受中國和河南省政府賦予的優惠政策以外,外來投資者可以享有以下鼓勵投資的優惠政策:
1、跨國公司在我市設立經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市政府分別給予研發機構一次性人民幣100萬元、50萬元的專案資助;國內500強企業、知名企業或服務外包企業在我市投資設立地區總部的,政府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人民幣的專案資助。
2、外來客商投資迴圈經濟、資源綜合利用、高新技術産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和環保專案,對單體固定資産投資在500萬美元或等值人民幣(不含征地、租地費用,下同)以上的工業專案、300萬美元以上的農業專案,從經營獲利當年起5年內給予獎勵,前3年由同級財政按企業所得稅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獎勵企業。第4至第5年按50%獎勵。
3、對符合國家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的鼓勵類外資專案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中屬於我市優勢産業的外資專案,優先安排和保證建設用地,對已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地方可供支配的淨收益部分給予50%返還的優惠政策,用於支援專案建設。
4、鼓勵外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對已在我市建成投産,且增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新增資金到位後,由受益財政按新增資本金內的外資額的1‰獎勵企業。
5、對投資於鼓勵類專案的外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在500萬美元或等值人民幣以上的,在設立過程中發生的工商登記費用和驗資費,由受益財政給予適當補貼,最高不超過50%。
6、對外來投資固定資産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新辦工業專案、基礎設施專案、新建各類市場、新辦商貿流通企業、新辦服務業或旅遊開發專案以及對本市工業企業進行聯合、兼併、租賃、收購、破産重組的投資專案,在建設期間,行政事業性規費按核准收費標準低限減半收取。
7、外商投資大中型公共設施建設專案,除國家有特別規定外,不限制投資比例和經營年限。投資供排水、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等環保和公益性專案,收費標準暫時不能到位的,由本級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8、扶持産業集聚區加快發展。轄區內省市産業集聚區的企業所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留成部分中,其當年增長幅度超過全市財政平均增長的部分,3年內按一定比例由受益財政建立專項扶持資金,用於集聚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對企業家、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的獎勵。
9、對在我市實際投資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或人民幣1億元以上的外來投資企業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授予其“南陽市榮譽市民”稱號。
(宛發[2009]21號《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意見》)
鼓勵引薦投資政策
1、對成功引進的重大生産性專案,單個專案當年實際到位引資額在1000萬美元(或市外資金等值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專案,對專案單位給予10萬元專案資助;3000萬美元以上的,資助20萬元;5000萬美元以上的,資助30萬元。以上資助資金由受益財政支付。
2、設立招商引資突出貢獻獎。對於在招商引資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市委、市政府每年給予嘉獎及物質獎勵。屬於對落地南陽投資專案發揮關鍵作用的境內外引薦人的,按引資到位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獎金由專案單位承擔。
3、設立招商引資目標考核獎。對超額完成年度招商引資責任目標任務,兌現招商引資配套政策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成績突出的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對當年實際利用外資、引進省外資金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給予人民幣5-20萬元的獎勵。
(宛發[2009]21號《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