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位於浙江省舟山群島。地處我國東南沿海,長江口南側,杭州灣外緣的東海洋面上。地理位置介於東經121°3O′~123°25′,北緯29°32′~31°04′之間,東西長182千米,南北寬169千米。 舟山背靠上海、杭州、寧波等大中城市群和長江三角洲等遼闊腹地,面向太平洋,具有較強的地緣優勢,踞我國南北沿海航線與長江水道交彙樞紐,是長江流域和長江三角洲對外開放的海上門戶和通道,與亞太新興港口城市呈扇形輻射之勢。
舟山是全國唯一以群島設市的地級行政區劃,下轄2區2縣。舟山市政府設在臨城新區;定海區政府設在定海城區;普陀區政府設在本島東端著名漁港沈家門鎮;岱山縣政府設在岱山島高亭鎮;嵊泗縣政府設在泗礁島菜園鎮。
舟山群島開發歷史悠久。據史書記載和出土文物考證,屬河姆渡第二文化層年代,距今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在島上開荒辟野,捕捉海物,生息繁衍,開始從事漁鹽生産。 舟山市是我國唯一以群島建立的地級市,區域總面積2.22萬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積2.08萬平方公里,陸域面積1440平方公里。全市共有大小島嶼1390個,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共有住人島嶼103個,其中萬人以上島嶼11個。轄兩縣兩區(岱山縣、嵊泗縣、定海區、普陀區),全市戶籍人口97萬。 作爲海島城市,舟山最大的特點是海洋資源豐富、區位優勢明顯、産業特色鮮明。
春秋時,舟山屬越,稱“甬東”(甬江之東),又喻稱“海中洲”。唐開元二十六年(738)置縣,以境內有翁山而命名爲“翁山縣”。至大曆六年(771),因袁晁率起義軍占翁山而被撤廢縣治。北宋熙寧六年(1073)再次設縣,更名“昌國縣”。元初升縣爲州。明洪武二年(1369),改州爲縣;洪武二十年廢昌國縣。至清初,先後兩度遷民。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再次設縣,更名“定海縣”,道光時升爲“定海直隸廳”。辛亥革命後,恢復定海縣建制。民國三十八年(1949)分設定海、翁州兩縣。
1950年5月17日舟山群島解放,成立定海縣人民政府,屬寧波專區管轄。1953年3月經政務院批准,定海縣轄區分爲定海、普陀、岱山3縣,從江蘇省劃入嵊泗縣,成立舟山專區。1954年又將原屬寧波專區的象山縣劃入。1958年象山縣劃歸台州專區。1959年撤定海、普陀、岱山、嵊泗縣,合併成立舟山縣。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劃歸上海市。1962年5月撤銷舟山縣,重新設立舟山專區,下轄定海、普陀、岱山、大衢、嵊泗5縣。1964年撤銷大衢縣,其轄區分別劃歸岱山、嵊泗2縣。1967年3月起舟山專區改稱舟山地區。1987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舟山地區和定海、普陀2縣,成立舟山市,轄2區(定海區、普陀區)2縣(岱山縣、嵊泗縣),實行以市領導區、縣新體制。 |